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购物车
    0

    兴和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

    信息发布者:pingchuandicun
    2019-11-03 12:51:36   原创

    1、“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补贴标准:

    新建:对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居住,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每户补助资金25232元。。新建住房要对原居住危房进行拆除。

    维修“原房屋主体完好、墙体基础完好,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可采取维修加固的方式解决。C级危房不能拆除新建,拆除新建的只享受修缮加固的补助标准。

    置换:现居住房屋无维修价值且没有能力新建的农户,利用村中质量较好的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闲置房屋进行置换或安排入住幸福院。置换后要对原居危房进行拆除。

    2、非“四类重点对象”补贴标准:常住户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补贴1万元,48平方米以上的补贴1.8万元,外出返乡的农户每户补贴5000元,其余建房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